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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德兴市2013-2015年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
德兴市人民政府 生成时间 2014-07-29 17:03: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000-303-2014-00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德府字〔2013144

 

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兴市2013-2015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茅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切实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进一步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进程,科学合理规划农村义务教育资源,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赣府厅〔20128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规划制定的《德兴市2013-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德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

 

 

德兴市2013-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布局专项规划

 

切实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进一步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进程,科学合理规划农村义务教育资源,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赣府厅〔20128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城区学校布局规划将根据我市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另行编制,编制时间为20132020年)。

 

一、基本情况

德兴位于江西省东北部,赣、浙、皖三省交界,上饶市北部,乐安河中上游。东接浙江省开化县,东南与玉山县、上饶县毗邻,南和横峰县、弋阳县相接,西接乐平市,北连婺源县。南北长70公里,东西宽50公里,是景婺常和梨温两条高速之“上婺常”金三角,总面积2101平方公里,总人口32万,其中农业人口19.8万。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09所,其中重点高中1所,普通高完中2所,初级中学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市直小学4所,乡镇中心小学14所,农村完小27所,教学点38所,职业学校、技校、卫校各1所,民办高中1所,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民办小学1所,其中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有33所。全市现有中小学生45123人,其中农村学生28337人,农村学校寄宿生7290人。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坚持有利于方便学生入学,满足广大学生入学需求;坚持有利于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的规模效益;坚持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就近入学、科学合理原则。农村1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不能提供校车服务或没有公交专线的学校,非寄宿制学校学生上下学原则上步行时间单程不超过30分钟;能够提供校车服务或设有公交专线的学校,非寄宿制学校学生上下学原则上行车时间单程不超过30分钟,采取其他交通方式上下学的学生,原则上单程不超过40分钟。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每万人布局一所完全小学,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子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2.坚持规范程序、先建后撤原则。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要严格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的规定履行论证、公示、听证、报批等程序。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统筹考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寄宿生学生设施等条件保障,保证平稳过渡。要结合村镇建设和学龄人口居住分布,加强趋势预测,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合理安排建设资金,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学校,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的保障措施。

3.坚持统筹兼顾、提高质量原则。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并逐步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村小和教学点教学质量,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

4.坚持育人为本、规划先行原则。坚持育人为本、体现公平,进一步实施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科学建设、规范建设,为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水平义务教育的新需求。结合长期与近期的需要与可能,加强趋势预测,区域布局规划先行。在区域规划基础上,恢复及新建学校按照学生上学路途先远后近的原则,分年度分批合理确定恢复建设项目,合理安排建设资金,合理实施建设计划。

 5.坚持以县为主、多方联动原则。布局调整规划的制订和规范化学校建设的实施以县级政府为主,健全政府统筹、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认真组织实施。

 

 三、规划目标与任务

(一)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目标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加快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科学配置,结合中小学校安工程、薄改工程,以财政投入为主导,社会积极参与,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切实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师队伍,提高办学质量,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规范化学校办学建设要求。

(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具体任务(详见附件《德兴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项规划情况一览表》)。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顺利平稳推进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工作,市政府成立学校网点布局专项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教体局、发改委、规划局、财政局、编办、人保局、城建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信访办及有关乡镇、街道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各自责任,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二)确保资金投入。财政、教育部门要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二要争取国家和省级中小学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统筹利用好校安工程、薄改工程、教育园区建设项目等资金;三要依法盘活撤并调整学校闲置校产、地产,变现资金全部用于学校建设;四要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办学。

(三)做好宣传动员。学校网点布局规划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加快学校布局规划的必要性、紧迫感和现实意义,尽早形成共识,取得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使广大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学校布局规划工作。

(四)编制校园规划。市教体局负责规划指导申报,各校要确定专人,会同有资质的部门制定好布局建设规划。城区所有学校校园规划要按标准化学校要求进行整体设计,将校园文化、美化、绿化、亮化等工程列入校园规划,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特色鲜明,整体布局合理,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和优美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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