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绕二镇2018年13个自然村新农村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共有13个建设点,分别座落在绕二镇绕二村委会(童家、西岸畈);付家墩村委会(毛亭子、西坑);炉里村委会(百花塘);焦坑村委会(竹林窝);水口村委会(古岗、杨树林);花林村委会(东边、上吴村、徐家坊、小花桥);重溪村委会(重溪村)。主要是道路建设(村内巷道、村组道路硬化、便民桥及上述配套建设)、村庄整治(绿化、亮化、美化、“七改三网”建设及上述配套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便民广场、垃圾池、污水处理、古建筑保护及上述配建设)用地面积约30亩,地类为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两年。
2018年7月5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