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信息公开法规 ┊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公开指南 ┊依申请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市政府 >> 人事信息 >> 表彰奖励

汪辉春等四人被授予上饶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发布单位
市政法委 生成时间 2014-07-31 09:45: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000-0503-2014-001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记者占淑英报道:近日,记者从市政法委获悉,我市汪辉春、张志忠、胡新崽、吴建明等四人被上饶市授予2013年度“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汪辉春,男,绕二中心小学教师;张志忠,男,银泉实业公司工作人员。2013年6月30日下午,汪和张在绕二镇瑞云山庄旁河中游泳完后,在岸边聊天,这时从上游漂下一名男子在喊“救命”(事后经了解该男子叫童卫星,系黄柏乡人),听到呼救声后,他俩不顾危险,当即跳入河中救人,经过俩人努力和其他人的帮助,落水者被平安救上岸。在救人的过程中,汪辉春的双脚多处被河中的石头刮伤。然而汪辉春和张志忠看到被救者平安无事,便默默离开到医院去处理伤口。

胡新崽,男,绕二镇人。2013年1月6日凌晨5时许,绕二镇商业街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八家店面不同程度遭受火灾。起火服装店属于原供销社60年代建筑,砖木结构,可燃物较多,加上事发凌晨,大家都还在熟睡中,火势迅速蔓延。在听到群众救火的呼喊后,年过七旬的胡新崽立即起床出门,寒冬的早晨连外衣都顾不上穿就加入了救援的队伍。经过大家奋力扑救,大火被扑灭,人员也全部安全救出。

吴建明,男,昄大乡港首村人。2014年3月30日14时许,吴在铅山县辛弃疾文化园游玩时突然听到一女游客呼喊:“不好了,有小孩掉水里去了!”吴立即从十几米的栈道冲下,跳入浑浊湍急的河水中,奋力将一6岁男童救起。当时男童脸色发紫、瞳孔放大、嘴唇发黑,已不省人事,经吴实施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后得救。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版权所有:中共德兴市委、德兴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德兴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